艺人江若琳(原名江玲)与前经理人公司寰宇合约纠纷案21日下午时分继续在香港金钟高等法院续审。案件原告为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辩人为江若琳及东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 江若琳开条件曾心动续约 根据控方律师指出原来在江若琳与寰宇方在续约的事宜时,江若琳曾向公司提出只要将分成提高10从45增加到55,另还有许多细节条件,如一些不合理的支出,不用她负担,在续约方面她是没有问题的。当初这一番话她是与公司经理人高层提过,而对方也向她表示寰宇主席林小明同意她提出的条件。但没想到第二天对方向江若琳表示指自己误会了林小明的意思,引致续约事宜不成功。 而就续约事宜在2013年的时候江若琳一直向林小明表明双方先交谈的是20112015年的续约事宜,指出对于控方律师表明林小明曾向她提及过续20192024年的合约,江若琳表示:忘记了更强调没有什么如果成功续约,会在20142019年间分成增加至55这回事。其在庭上更爆出:合同还列明我在合同期内是不能怀孕。 当红之际也没有能力与公司议价 另就控方律师指出江若琳在2013年以《高举爱》提名金像奖,知名度上更上一层楼,可以有能力与公司议价。对此江若琳表示其实在2007年间才是她的娱乐事业高峰,广告代言、戏剧等不断,强调:我从来没有这个能力能与公司议价。 2013年内地拍电视剧靠安眠药助睡 2013年江若琳获公司安排到内地拍摄电视剧,剧组安排在深圳某酒店居住,但酒店环境不佳,令江若琳甚感不舒服。就这件事她有与公司经理人高层杨剑标谈过,但对方并没有作出处理。江若琳表示:我每个晚上都要吃安眠药。还扬言有时候要香港助手寄一些安眠药给她:我辛苦没问题,但睡得不好真的好辛苦。因为她当时拍摄2部电视剧,从早上5点到深夜,需要休息时间较多,所以酒店环境不好对她的休息存在好大问题。 2014年出席活动洩春光 2014年江若琳出席某活动,没想到因为布景板底下设计有镜子的问题,令她洩春光一度感到不开心与困扰。而控方律师指出寰宇方面其实有作出处理,经理人高层杨剑标随后有向媒体处理事件,叫媒体不要刊登,甚至致电活动方要求跟进事件。对于公司作出的处理,江若琳表示:我不同意,根本没有人跟我说后续的事情。直到今天,这些照片仍然有在流传。 另控方律师指出其实在2011年时江若琳与林小明的关系是非常要好的。但江若琳反对:我不同意非常之好。强调二人在2010年前较少沟通,但在2011年发生石澳事件后(江致电林表示打算自杀),林小明表明会对公司进行一些合理改变,所以之后二人多了沟通,但只局限在工作上。 寰宇在2014年入禀法院时指出江若琳在2004年于父母任监护人之下,与寰宇签下10年经理人合约,合约条款中列明一项为寰宇有优先权与江若琳再续签5年合约。而寰宇方面也优先通知江若琳会行使优先续约权,唯江若琳单方面表示不续约,更拒绝接下寰宇为她安排好的工作,导致寰宇逐要求法庭颁令双方所签的合约仍然是有效性的,并向江若琳追讨赔偿。 这个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很多次,谁是谁非只有等开完庭后法院的判决,但小编认为艺人与经纪人或公司应该要一直保持一个良好的关系,毕竟双方都是要靠对方才能生存,江若琳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更多的应该还是没有与经纪人公司沟通好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