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木莲妈妈,原创内容 父母对于孩子的爱,可谓是既无私又伟大。无私的是当孩子自丢后,父母会花费24年苦苦寻找;而伟大的是,当亲生儿子表明自己要留在养父母身边时,亲生父母也会毫无条件地答应。 《失孤》原型儿子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生娘不如养娘亲? 网络上的消息,几乎都被电影《失孤》的原型找到孩子所霸屏。《失孤》是一部由刘德华主演的电影,里面父亲为了知道自己被拐走的儿子,寻子途中发生的种种事迹令人感动。 而这部电影是由真人事迹改编,最后也真的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大结局,因为真正的父亲郭刚堂和失散24年的儿子郭新振终于相聚了。 本来失散多年的一家人相聚是一件喜事,但事情的发展却令网友有些措手不及。面对苦苦找寻自己24年的亲生父母,儿子郭新振却表示以后还要继续和养父母一起生活。 这样的决定着实让网友觉得很不可思议,虽然从情感角度来说,养育之恩大于天,但是从法律道德层面来讲,养父母买孩子的行为是不是和人贩子拐卖孩子一样可耻呢? 网友议论纷纷:郭新振养父母是否也难逃作恶者的处理? 想要一个儿子,是郭新振养父母的心愿,当时家里已经有两个女儿了,但夫妻俩就是一心想生儿子。 郭新振来到家里后,夫妻俩从未动手打过孩子,对孩子的关爱可谓是视如己出,两个姐姐更是十分照顾弟弟,给弟弟置办房子、车子。 多年的养育之恩,让很多网友都觉得养父母能做到这样着实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但一些网友从拐卖儿童的角度出发,认为郭新振的养父母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不能单凭养育的恩情,就成为了被纵容的作恶者。 对于郭新振养父母是否存在买卖孩子的行为,现在还不能下定论,因为一般会分情况,酌情考虑。第一种:养父母确实存在买儿童的情况,而且是知情不报,那么确实是触犯了法律;第二种:养父母从人贩子手中买下了孩子,但是向相关部门报备,配合将孩子送回原生家庭,这种不会追究其责任;第三种:孩子并非是从人贩子手中购买,而是救下或者捡到,这种也不会被追究。 当年的情况究竟如何,想必只有养父母才知道,所以是否要处理养父母,还是要看究竟如何定义。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对于人来说,同样适用 这些年,通过高科技的侦查仪器广泛使用,和民间公益寻人组织的一些努力,那些被拐儿童被找回的几率大大提升。 但有数据表明:在中国,每年失踪的儿童有20万,而最后能找到的被拐卖的孩子仅仅不足0。1。另外,即使是最后能顺利回归到原生家庭,孩子也未必能和亲生父母相处得很好,因为长时间错失的亲子关系,会导致彼此之间的关系相处起来很难融洽。 我国刑法不仅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定有量刑,对于收买的买家同样也有相应的处罚,但很多父母想郭堂刚一样,由于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往往都会选择了放弃保证权益的机会。这样一来,无外乎又给了人贩子人口买卖的动力。 其实,个人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人贩子之所以会铤而走险,往往是买家的高需求,而仅仅是加强了对人贩子的惩治力度,更多的则是治标不治本。 想要彻底消灭人口贩卖的这一行为,唯有将涉及拐卖儿童的买卖双方都处于严惩,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这一类悲剧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