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般巧计,不如本分为人; 万种强徒,怎似随缘节俭。 心行慈善,何须努力看经? 意欲损人,空读如来一藏! 今天在网上看见俩词儿:佛媛,寺庙经济。 前者的大概意思是说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在一些寺庙里以信仰宗教为噱头的搞直播,拍短视频之余,顺便。帮忙带货。 后者的意思则更加直白:现在很多寺庙其实都跟公司一样,有资本投资,有广告推广,有股份分红,甚至一些寺庙的主持大师也参与金融投资 这些现象让很多人觉得十分气愤,甚至觉得如今的社会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宗教信仰都能拿来赚钱。 然而对此仙人想说的是:淡定!淡定! 因为不管是佛媛还是寺庙经济,其实都不是什么新鲜东西,而是自古就存在的。 我们现在之所以觉得新鲜,是因为新文化运动兴起的时候,它们被冲击的太厉害,以至于一度销声匿迹。 如今我们的社会讲传统文化复兴,它们也像烧不尽的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而已。 首先说佛媛。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关于网络上的这些佛媛,仙人大致找了些比较火地看了一下,名字就不提了。 感觉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看不出来与寺庙有什么合作,只是另辟蹊径吸粉带货的网红。 这一类的佛媛,其实本质上来说跟以前的名媛没太大差别,主要就是一个炫字。 先给自己立一个出身豪门又虔诚信教的人设,然后有意无意的狂炫各种价格不菲的宗教用品。 这一类佛媛的套路看起来新颖,其实老套得很。 在唐宋时期的故事笔记一类的东西中,就常有假冒官家小姐机缘巧合之下出家,四处游荡以卖宝物骗人钱财的假尼姑。 这种骗术太过低劣普通,直接让仙人觉得没有讨论的价值。 而且如果真有人被这一类佛媛骗了,也不怎么值得同情。 豪门小姐这个人设本来就是财与色的组合,在以清心寡欲著称的佛字面前尤为可笑! 自己没有财色兼收打算,怎么会那么容易上当呢? 所谓强j不成反被r。 某种角度上说,被这种佛媛骗的人算是在贪婪的勾心斗角中落败,真没啥好同情的。 真正有意思的第二类佛媛。 这一类佛媛可了不得! 寺庙一般人不方便去地方她们能去,不方便拍的地方她们能拍,不方便的时间点她们可以方便 种种迹象表明,她们跟视频中的寺庙关系非同一般。 换句话说,她们很可能是被寺庙请来引流,甚至干脆就是寺庙背后的资本培养出来,为寺庙引流的。 为什么说这类佛媛很有意思? 因为她们和寺庙之间的这种合作方式,在古代其实非常盛行。 清末刘鹗的《老残游记续集》中,对这种寺庙和佛媛之间的合作描写的十分细致入微。 书中的泰山的尼姑庙斗姥宫(斗母是道教神衹,但庙里是尼姑这种事情并不少见,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以类似的方式抢了不少道教的生意),尼姑三十岁以前都不剃头,做半世俗打扮。 她们在斗姥宫的工作,与所谓的女公关几乎完全一致:陪有权势、有名气的香客饮酒作乐,吟诗作对,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也不是不能陪睡 这些佛媛日常生活受寺庙控制,吃穿用度由斗姥宫提供,如果香客想娶走她们做长久夫妻,还需要向寺庙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 看到这里肯定会有应伯爵说:这不就是青楼吗?寺庙怎么可以这么搞? 其实参考于当时的时代背景,由于斗姥宫是处于天下闻名的风景区大庙,对这些佛媛已经非常宽容客气了。 无论是地方县志还是明清文人的轶闻笔记中,很多小地方寺庙在这方面,都有很多更加不堪入目的记载。 虽然我们无法猜测如今网络上这些佛媛,收益是怎么跟寺庙分成,怎么划分责任的。 但有一个问题却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如今已经不是封建社会,青楼也已经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寺庙与佛媛间这种以色引流的方式,是否合法?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直播圈里千奇百怪的狂野事件层出不穷,这些与寺庙合作的佛媛,如果闹出爱情买卖的桃色纠纷时,寺庙方打算何以自处? 那些新投资的商业寺庙也就罢了,倘若享誉数百年的古老寺庙,因此蒙上污名,断了香火的话,那可就不是简单的风化问题了!而是一座文化遗迹,甚至一些文化遗产的灭顶之灾! 寺庙以女色引流的方式是否得当?这个仙人不敢妄下断语,毕竟肉身布施不是没有先例和依据。 只不过这种方式背后隐藏的风险,对人性的考验都极为严苛。 反正像仙人这样的家伙,肯定是经受不住这种考验的 只希望大光头们谨小慎微一点,在利用先师们好不容易积攒下来文化和声誉赚钱的同时,能多少给先师们留点颜面。 不要搞的最后自己身败名裂甚至身陷囹圄之余,还毁了先师留下来的文化遗产!佛也要钱的寺庙经济 寺庙经济这个东西,其实更加古早。 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两晋南北朝时逐渐发展壮大。 至少在两晋南北朝时,寺庙经济就已经十分发达了。 南北朝是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两次发起灭佛运动,除了寺庙占用了大量的人力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寺庙太有钱了!他们搞灭佛也是为了找由头抢钱 那么寺庙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又能有钱到什么地步呢? 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一些古典小说中,看出一些端倪。 在《金瓶梅》中,每到年底的时候,清河县附近的寺庙,都会派人给大户西门庆送一些不值钱的礼物。 这些礼物的作用,就是提醒西门庆向他们布施,等于是要过年钱。 《红楼梦》中也有类似的情节,贾母因为年底手头没钱,被附近寺庙送礼的人吓的不敢回屋,在外面溜达。 这种布施,是地方大户必不可少的,可以称之为年例。 除此之外,还有做法事,替人祈福等收入。 大家不要小看这些款项。 佛教早期的僧团是不搞这些事情的,这些事情都是道士老本行。 因为佛教毕竟是起源于天竺的宗教,他们那边的丧葬风俗跟我们都不一样,怎么可能会有关于中国人丧葬的活动? 反而是道士,他们早期给自己的定位就是有沟通阴阳两界的特异功能,他们熟悉也顺应我国的丧葬风俗,就专门收活人的钱,做法事替死人打点另一边的官僚,适当给点优待。 这个大家不要笑。 做法事某种程度上就是公开行贿,只不过收买的不是这边的官僚,而是另一个世界的。 和尚们看这门生意好做,又非常有利于传教,就靠编故事的方式,慢慢地抢走了道士们的市场。 佛教为了抢道士的生意干得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在中国的中元节七月十五,搞出来了个盂兰盆节。 这个节日随着佛教的壮大而影响力大增,现在竟然隐然超过了中元节。 搞得一些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中国的中元节是从印度传来的!真可谓是喧宾夺主了。 大户人家的年例钱,做法事赚的中介费,再加上一些有钱人意外的大量布施和官府的赏赐,让一些有历史悠久名声显赫的寺庙,很容易积累大量的财富。 而这些财富,肯定是需要经营的。 怎么经营呢? 这个《水浒传》里鲁智深出家的那个文殊院,描写的比较直观。 书中鲁智深两次破戒饮酒时,跟卖酒的有两次对话: 第一次: 那汉子道:我这酒挑上去,只卖与寺内火工道人、直厅轿夫、老郎们做生活的吃。本寺长老已有法旨,但卖与和尚们吃了,我们都被长老责罚,追了本钱,赶出屋去。我们现关着本寺的本钱,现住着本寺的屋宇,如何敢卖与你吃? 第二次: 卖酒的主人家说道:师父少罪,小人住的房屋也是寺里的,本钱也是寺里的,长老已有法旨,但是小人们卖酒与寺里僧人吃了,便要追了小人们本钱,又赶出屋。因此只得休怪。 鲁智深第一次是抢了一个小贩的酒,这个小贩的本钱是从文殊院借的,住的房子也是从文殊院租的。 第二次鲁智深是去了山脚下的镇子上,这座镇子上所有的酒店都不敢卖酒给他喝,说法跟第一个汉子一样:房子是租的文殊院的,本钱也是文殊院借来的。 文殊院放贷和买房产这两种理财方式,在古代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像文殊院这么大的寺院,买下一个小镇的房产不但不足为奇,很多寺庙甚至把周围的土地全都买下来也属于正常现象。 你再看后来智真长老推荐鲁智深去的大相国寺,在寸土寸金的京城内还有一处大菜园子。 由于封建社会大多对寺庙并不征税,僧人们自己做法事、讨布施,外加上附近善信的供养,很容易积累到大量的钱财。 而投资不动产和放贷,则是最简单也最容易操作,风险最低的理财方式。 所以寺庙经济这东西,其实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结语 宗教信仰本来是神圣的,不该也不能与金钱挂钩。 但是花钱贿赂神佛以图免灾的现象,从古至今都没有断过。 如今网络上很多人呼吁严查,甚至禁止佛媛和寺庙经济,以维持宗教的神圣性。 但是我个人觉得无论是禁止还是严查,其实都无异于扬汤止沸。 最多也就是让这种现象暂时被压制,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寺庙本就在凡尘俗世,职业的宗教人员本身也都是有七情六欲的凡人。 只要迷信人的风气还在,寺庙赚钱的方式多的是! 这个世界上只有宗教生意,能让人老老实实的交钱,毕恭毕敬的磕头,送钱的还得感激收钱的赏收 与其严打佛媛与寺庙经济,倒不如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让更多人看清楚神圣的外衣之下,那充满铜臭味的真相,用事实破除人们心中的迷信! 《西游记》中孙悟空说得好: 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汝心头。 人人有个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 其实信仰的本意是修身养性提升自己,而不是花钱买运气。 对于那些生活并不宽裕的信徒,仙人劝你们心平气和地想一想:如果你们信仰神佛都要拿钱才肯办事,那你们的信仰还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