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范冰冰,得到琼瑶公司的垂青,还签约成功,非常高兴,没想到却给自己埋下一颗雷。 当时,她妈妈张传美就提醒她,签七年约,时间是不是太长了?到满约的2004年,你已经二十三岁了。你要好好考虑考虑。 没想到,一语成谶。范妈的忧虑,很快就成真了。 18岁的范冰冰,因《还珠》一炮而红,但是到了拍第二部,戏份却越来越少,范冰冰不甘心,就抢戏,希望多点镜头。 据说琼瑶阿姨不喜欢范冰冰的强势,《还珠》两部拍完之后,范冰冰被罚坐冷板凳,甚至面临无戏可拍的境地。 而合约里是没有底薪的,范冰冰没戏可拍,生活就变得拮据起来,而赵薇和林心如的情况则大大不同,资源接到手软,这让范冰冰心急如焚。 当时没戏拍,范冰冰就回到北京租房子,与公司商量事情,都是在长途电话里商讨的,非常不方便。范冰冰非常着急,天天打电话催公司,给她找戏拍。 我逼得紧了,公司就给我联系了一部《达摩祖师》的单元剧,让我演其中五集的一个小单元。然后就又没有动静了我真有点急了,就反复和公司交涉。说你们拿我多高的佣金都可以,但是不能让我闲着啊。 那时候,光是一个月的长途话费,就高达八千多元。 于是,范冰冰提出解约,当时她也很纠结,担心被人说是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等,但是她被此事折磨得太痛苦了,只想快刀斩乱麻。 范冰冰要生活,就自私接戏,琼瑶公司知道之后,非常不满,就把她告上法庭,索赔100万,但是范冰冰拍戏两年赚的钱都没那么多,最后经过和解,赔了20万。 解约后,范冰冰与琼瑶交恶,扬言要封杀范冰冰。其实范冰冰与琼瑶,总共才见了三次面,两次是她去剧组探班,一次是范冰冰和林心如、赵薇去她家吃饭。 当时琼瑶公司的话事人,是琼瑶的儿媳妇何琇琼。 对范冰冰与琼瑶解约的行为,有人说她忘恩负义,但是也有不少人支持她,理由:你不用我也不能这样打压我。毕竟人家也要吃饭! 如果真要衡量利弊的话,其实范冰冰还是赚到的,因为她凭借《还珠》打开了知名度,这是一笔无形的财富。 也正是因为这笔财富,即使琼瑶公司要封杀她,她也无所谓。当时琼瑶公司在台湾,在内地并没有办事机构,影响力是有限的。 范冰冰为何有那么大的底气,敢于与琼瑶公司解约呢?原因就在于,还没解约之前,内地就已经有不少人找她谈合作了。 而贾云就是范冰冰在内地的第一个伯乐,也是因为范冰冰私自接了贾云的戏,才与琼瑶公司交恶的。 遗憾的是,贾云花了巨资,连续拍了三部戏,每部都是范冰冰当女主角,但是并没有把范冰冰捧红起来。 而是范冰冰签约华谊之后,经过内地第一经纪人王京花的打造,才开始了范冰冰在内地的走红之路。而这期间,范冰冰只用了两三年的时间,如果没有与琼瑶公司解约,也才刚刚合约期满。 如果不是及时解约,范冰冰可能就在琼瑶公司中耗死了也说不定的,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