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北部的一个小镇,一群平均年龄仅为17岁的少年,在短短两年内酿下数十宗暴力犯罪。其中,年仅23岁的王岭被指控强奸29名女性,其中28人未成年,且有10名被害人为14岁以下的幼女。 一个社会老大的成长史 1998年,王岭的父亲王明(化名)老来得子,这份来之不易让他对儿子非常宠爱,尽自己所能为王岭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但由于工作较忙,夫妻二人并未有很多时间与儿子王岭沟通交流。 高二时,正值青春期的王岭参军入伍。退伍回来后,为了让儿子早点成家立业,王明拿出自己大半辈子省吃俭用得来的积蓄,为他买车,帮他盘下他想要的店面,还把早两年购置的一套住宅给王岭独自居住。在这个年纪拥有如此多资产无疑帮助王岭吸引了大量小弟,但王岭逐渐不再满足于此,开始试图混迹社会。 慢慢地,通过不断地打架斗殴,在当地的青少年群体中,提到王岭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怕。凭借人多势众,以及利用当地各中学学生及社会人员对其犯罪集团的恐惧心理,王岭等19名被告人在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期间,实施强奸犯罪45起。其中,王岭被指强奸29名女性,其中有28人尚未成年,更有10人未满14周岁。 施暴者也曾是受害者 为何王岭会有如此重的戾气? 很少有人知道,现在恣睢无忌的霸王王岭在读书时经常受欺负,被高年级同学要钱、殴打,因为害怕躲在学校的车棚里不敢回家。中学时被人当众扒掉裤子,高年级同学还用小刀划坏了他最心爱的羽绒服而当上大哥之后,王岭把之前欺负他的那些人都给收拾了,甚至让从前欺负他的人跪碎酒瓶。 在每个校园的隐秘角落,欺凌与被欺凌都在黑暗中上演。随着孩子逐渐长大,角色又会发生调转,原本瘦弱的孩子放大心中暴虐的种子,企图复刻甚至超越记忆中的施暴者来掩盖自己曾受过的欺辱。就像改编台湾真实案例台南启聪学校性侵事件的电影《无声》中,唆使他人猥亵和施加暴力的小光,表面看是十恶不赦的加害者,但同时也是幼年遭遇猥亵的受害者。 当受害者变成施暴者,当看客变成助推,在这一场名为‘玩笑’的闹剧中,没有旁观者,只有施暴者 无人拉我出深渊 当深陷泥沼,都会渴望有双温暖的手将自己从地狱解救,都在渴望光明的可以肆意大笑的生活。于是,去告诉父母或者老师,得到的却可能只是息事宁人,抑或是受害者有罪论:为什么不找别人就找你呢?施暴者在听说后反而会变本加厉地欺凌受害者,碾灭他的最后一丝希望。 王岭并不是个例,案件涉及的近二十人其实都存在欺凌或者被欺凌的现象。这个强奸案件产生的根源即是由暴力倾向、物质攀比、生理缺陷、成绩嫉妒、异性讨好等因素引发的校园欺凌,这固然反映出了学校监管的缺失、校园周边环境的乱象以及监管执法不严等深层次问题,但是也让我们看到了这个群体,乃至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首先,就王岭所在的地区而言,强奸案的其他被告人的家庭也都存在教育的缺失。很多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大多数人的父母在外工作,无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更不注重人格塑造和培养。 其次,现在快节奏的社会下,加速内卷,连孩子也被迫加入内卷的行列,起跑线早已不再统一,大家都想让自己的孩子抢跑,赢在起跑线上,家长只注重孩子成绩,而忽视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第三,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戒措施不严格。然而现在的孩子成熟程度远远高于其生理年龄,这样的处罚程度往往无法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 家庭教育至关重要 我国多部现行法律包含与家庭教育有关的内容,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对实施家庭教育有原则性规定,但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何实施家庭教育、有关方面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服务等并无明确规定。 不过,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对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营造良好家庭环境提出要求,各社会公共机构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学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有关情形,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父母的责任尤其需要细化。比如设立公共监督家庭教育的机构,对于没有履行监护人责任、没有做好家庭教育的父母可以考虑剥夺其监护资格;对于溺爱孩子的父母可以由专门的公共服务机构进行谈话沟通,责令其改正,不改正的则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等。家长这个身份是最需要学习的,每对父母可能都无法自信地认为自己对孩子做到了完全问心无愧,因此,需要通过加重家长的责任来对孩子进行教育,让孩子拥有一个幸福而光明的未来。 校园本应是孩子成长的乌托邦,请不要让孩子失去眼睛里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