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实施细则提出,将支持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建设,支持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对于支持措施的支持对象、支持内容、支持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补贴项目,申报条件中对企业研发费用的要求,几经变动后确定为100万以上。 从20万100万 关于中关村小微企业研发费用专项补贴这项政策,可以追溯到2018年。 2020年成功拿到补贴的科技型小微企业4822家,至此已有超过10000家初创企业因此受惠。 此项政策根据企业上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进行分档补贴,研发投入越多补贴力度越大,最高补贴20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研发经费不足的困境。 之前该项政策的申报条件中,要求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一直都是20万以上。 2020年12月底,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中,将2021年该项政策的研发费用支出要求设置到了200万以上。 从20万到200万的跨度,很多企业在各类意见反馈渠道中,纷纷留言。2021年2月2日,中关村发布了上述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对于把研发费用支出降低到100万元以上,表示予以采纳。 直至最近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再次明申了该项政策100万研发费用的申报门槛,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 (1)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 (2)从业人员100人以下 (3)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在100万元(含)以上 (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 (5)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示范区范围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特别提醒: 已成功拿到了2020年小微企业研发补贴的企业,只要符合2021年的小微研发补贴政策申报条件,同样会得到相关支持。 补贴限额,审核更严格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情况,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的经费支出合计,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标准。 补贴额度: (1)2020年度研发费用在100500万,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2020年度研发费用高于(含)500万,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特别提醒: 研发费用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等,纳入补贴的研发费金额以企业填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为准。 申报中的细节问题 1。需要有充足的辅证材料证明相关现金支票是实际用来发放研发人员工资,以支付宝,微信或现金形式放发的工资不予以支持; 2。员工的社保通过挂靠第三方代理公司缴纳的,需企业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协议。同时,企业提供的研发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必须与第三方付款回单和社保证明的人员名单相对应; 3。除合同外,企业必须要提供相应发票; 4。研发费用资金申报不需专项审计,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5。小微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资金每一项金额都是汇总金额,附件上传单笔金额,单笔金额要与所填的汇总金额相对应; 6。公积金相关材料必须要显示企业名称; 7。所申报的研发费用资金总额要与提供的发票及凭证对应; 8。租用合法且符合条件的经营性、科研性用房支出才能纳入支持范围,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协议不予以支持; 9。支持资金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以发票时间为准; 10。用于研发的房屋租金可在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建筑物科目中填报。研发和生产共用的,按照研发使用的面积占比对租金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