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林有有,顾佳的家散了,老公坐牢了,烟花厂炸了,子言不能继续上顶配幼儿园,就连顾佳的爸爸都不能安度晚年,随着女儿到茶厂颠沛流离。 而林有有呢,就这样风轻云淡的走了?临走顾佳还给买了飞机票。 对此,编剧张英姬回应说:林有有是丧失了所有尊严离开的,像顾佳所说这段关系会成为她永远难以启齿的人生底色。 这让我想起了若干年前《一帘幽梦》中的一句话:你们失去的只是家庭,我失去的可是爱情啊! 价值观的巨大差异给我们这样一种错觉: 年轻女孩们只要标榜着爱情的名义,就可以心动的男人亮剑,只要目标明确、执行力强、长得像半藏森林,就能所向披靡吗? 所以现实中的林有有不仅上位了,还要高调上位,让全世界都嘲笑原配? 手撕小三,现实中其实有最好的教材。 联合原配手撕小三,并不是只有电视里才有。 比如,当小三遇上郎咸平,不但赠送的房子被要回,还要倒贴900万。 郎咸平教授作为财务学科班出身的专家,在处理情人分手费上的棘手问题时,贡献一起教科书式的坑小三案例。 原来郎教授在与第六任妻子的婚姻存续期间给小三在静安(金额不详)、松江(给小三爸爸500万)买了两套房,但在感情转淡后,郎教授想把房子收回来。 第一局,一审时本来郎教授是败诉的,因为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这样好要回的。 果然空姐以自愿赠予为由抗辩。郎教授败诉。 第二局,就是《三十而已》里的名场面了。 许幻山在林有有那里经历了一系列的失败,求到顾佳那里。 顾佳自己都说了,最高级别的原配其实是不屑于手撕小三的,要撕直接撕渣男就可以了。 但是林有有明显不是一般的小三,她知道顾佳的住处,知道子言上幼儿园的学校,甚至都进去幼儿园送给子言两本书,想让子言提前进入爸妈离婚的状态。 不得不说林有有也是没脑子,这一操作直接触怒了顾佳,顾佳直接解除了林有有的租房合约,还让她赔偿和许幻山约会时吃的每一顿饭、每一次开房的费用。 所以当现实中不甘心失败的郎教授与第六任前妻联合后,结局也出现了质的改变。 以前妻的名义再次起诉,起诉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非法处置夫妻婚内财产,要求空姐和其父亲返还购房款。这一次,郎咸平逆转胜诉了。 这还没完,还有第三局。 第三局,过程比较戏剧化,和这位空姐的虚荣心有关。 她这是以为郎教授送她个公司吗? 2011年,郎教授花了10万元注册了一个公司,法人就是空姐本人。 第三局郎教授就起诉了这家名叫馨源的公司和空姐。 声称他曾向这个公司购买了1600万元的铜制佛像等物品,当时自己向民生银行借款900万付了第一笔,但物品一直没交割,故要求该公司退钱。 空姐直接懵逼了。 明眼人都知道这家公司只是郎咸平的壳,贷款一到账当天就按郎教授的指令转到了上海高汉新豪投资公司了,而这家公司是教授的大儿子郎世玮执掌的郎基金。 但是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空姐还款。如扣除注册资本,理论上空姐小三至少得承担900万退款中的890万,为没有进入过自己口袋的巨款背债 所以,这说明什么? 空有美貌,不懂经济、不懂法律,就不要当小三。 就算这三样你都有,也不一定能转正,比如廖凡。 不仅有光鲜的正妻,还有为正妻深明大义的好老板。 在资本面前,小三想上位那是做梦,也只能凭借美貌当当网红,赚赚老百姓好奇心的钱。 综上所述,林有有的结局还是太不痛不痒了。 不是说我们的尊严不值钱,对于我们普通的家庭,一旦遭遇像模像样的小三,正妻考虑的永远不是尊严。 而是自己的孩子、房子、钱这些关乎人生后半辈子的大事。 当小三的结局,还是应该学学《蜗居》,宋思明和海藻都说自己遇到了真爱,结果呢,一个身死; 一个怀孕后孩子都被原配打挂了,还失去了子宫。 当她对着店里的冰淇淋垂涎三尺,挣扎于心;当她对着普通的家常菜拔来拔去找好吃的部分,我就想这姑娘迟早得完。 女孩是不能嘴馋的。 一个女孩如果童年时总惦记别人家的盘子和糖盒,少年时总变着法的要挟或央求同学请她吃饭吃零嘴,没几个家长知道了不会怒火中烧的。 同样的,任何女人,都不该躺上另一个女人的伤口上洋洋得意、逍遥快活。 只有惨烈的教训才能让世人警醒,够自己够不着的东西就是要付出代价的! 关注汤汤慢, 三生有幸, 陪你品味三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