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会忘记任何一位受害者,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人。一切残害生命的行为,都找不到正当的理由,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996年1999年间,情侣关系的法子英和劳荣枝,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坐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在江西南昌、浙江温州、江苏常州、安徽合肥,两人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杀人,三年四个城市、七条人命,包括一个三岁孩子,全国震惊! 【谁杀了笼子里的人?法子英劳荣枝绑架抢劫杀人案系列五】 1999年7月,法子英与劳荣枝逃窜至安徽合肥,两人租住在合肥市虹桥小学恢复楼209室后,法子英以关狗的名义订制钢筋笼一只。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一歌舞厅坐台。物色到有钱商人殷某后,延用以前的作案方式诱骗至出租屋,实施绑架抢劫,但更为残忍的是,此次还多了一个关人的笼子。为了达到勒索的目的,震慑被绑的殷某,法子英更是当着殷某的面残忍的杀害了一个无辜的木匠陆某,将其尸体放在冰柜里。 1999年7月23日,法子英在去殷某家取钱的时候,殷某妻子借口筹钱外出即报警,警方包围了法子英,在强烈的枪战中法子英最终被打断右腿擒获。 被抓获之后的法子英,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直到案发后五天,也就是7月28日,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发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关在笼子里的殷某,一具是冰柜里的陆某。 此时,劳荣枝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可以说,正是由于法子英的拒不交代,故意拖延,才为劳荣枝的顺利逃脱赢得了五天的时间。 在审讯中,无论警方怎样询问,法子英要么不承认劳荣枝参与了案件,要么闭口不谈劳荣枝,直到警方搜集到大量的证据摆在面前时,他才承认了劳荣枝的参与。 法子英曾经供述:1999年7月22日、23日,他两次外出收取赎金时,用铁丝绑住殷建华的脖子,交代劳荣枝若其不能按时回来,就拧紧老虎钳,将殷建华杀死。后来,他改口称,自己在离开前就已经将殷建华勒死。 根据合肥中院对法子英的判决书,7月23日10时左右,法子英将铁丝绕于殷建华颈部,用老虎钳拧紧铁丝将其勒死。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枪决,而劳荣枝逃匿的无影无踪。 法子英虽然伏法,但这几起极其凶残的案件震惊了全国,对社会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恶劣影响,更是许多人童年的阴影。 他们的案件被改编成电视剧播出,《红蜘蛛》里的马倩、米兰都是以劳荣枝为原型,《法医秦明》中人皮牢笼也是以他们故事为原型。 但是,因为殷某的死亡一直存在疑惑,所以人们最关心的就是:铁笼子里的人,到底是谁杀的? 2019年11月28日,逃亡20年的劳荣枝在厦门东百蔡塘广场手表专柜被警方抓获。 2020年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案。 在法庭上,法官问劳荣枝:是谁杀害了殷建华?劳荣枝说:不是我就是他,没有第三个合作人。 关于殷某到底是谁杀的?检方出示了四条证据:证据一:法子英三次交代劳荣枝,1999年7月29日供述: 第一次交代:7月22日下午,法子英外出寻找陆某时,交待劳荣枝:如果殷某叫,你就用绳子勒死他。 第二次交代:7月22日晚,他带字条去找殷某妻子收钱,出门之前交代劳荣枝看守殷某,并说:晚上11点前我不回来,你就把他杀掉。 第三次交代:7月23日早晨8点30分,他再次去殷某家收取赎金时,用铁丝绑住殷某的脖子,交代劳荣枝说:我如12点不回来,就被抓起来了,你就帮我报仇,把他杀掉!证据二:法子英同辩护律师会见笔录在初次会见律师时,法子英曾问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 律师回答:两个人。 法子英问:两个人?有一个叫殷建华的? 律师回答:杀殷建华是不是你动的手?你9月1号说过,殷某是你勒死的。 法子英说:是他们叫我写的。 律师问:殷某在你被抓获前是否还活着? 法子英却表示这个问题不想谈了。 这说明:在与律师见面之前,法子英并不确切知道,殷某是否死亡。证据三:劳荣枝2019年12月7日供述 法子英交代我,如果殷某敢叫喊,我就勒死他。证据四: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 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尸检鉴定结果显示,殷建华为颈部被勒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7月24日,而法子英23号已被抓获。 对于检方出示的四组证据,狡猾的劳荣枝说:我凭什么帮法子英去报仇啊,他自己做的这么不可让人饶恕的罪行,他在犯罪!我为什么要帮助他去做最后这样一个程序呢?就说去杀掉殷某,有什么理由让我这么做?劳荣枝百般辩解,辩词却互相矛盾,谎言连篇:劳荣枝辩称:她是在7月22日晚离开,趁法子英与殷某妻子约好交钱而外出时,她就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但当晚,法子英与殷某的妻子没有见上面,法子英返回出租屋后,劳荣枝说自己很紧张,害怕法子英看见自己收拾的行李,因为一整天没有吃饭,法子英叫她去买夜宵,她就离开了。她的行李也很简单,就是一个小包。 但她又说:她给法子英留下字条:亲爱的,我先走了,我会在家里等你,我爱你!她说,这样是为了稳定法子英的情绪,避免他伤害自己的家人。 矛盾一:如果劳荣枝随时想要逃脱法子英,为什么走之前还要留下写着亲爱的字条? 矛盾二:劳荣枝说7月22日晚离开合肥,与法子英供述7月23日早晨交代不符。 庭审中,公诉人把整个事实还原了一下,证明殷某不是法子英杀的,从客观公正的角度上来讲,检方现在的证据状况,只能证明殷某不是法子英杀的。 而在合肥这起案件之中,:法子英7月23日交代劳荣枝如12点自己不回来,就杀了殷某;根据殷某字条结合在案证据,可以证明7月23日法子英出门前,殷某是活着的。:劳荣枝在法子英带给被害人殷某妻子的字条上,亲笔添加了如果来的人在规定时间回不来,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还快等具有死亡威胁的内容;:劳荣枝当庭供述关于杀死殷某的:法子英没有第三个合作者,只有我们两个人,不是我就是他。检方有证据证明不是法子英所杀,那么就只有劳荣枝了。 在案证据表明,劳荣枝具备杀死殷某的动机、时间、空间条件。但虽然检方有大量证据证明劳荣枝杀害了殷某,却唯独缺少了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证据!就是劳荣枝的供述了!如果她自己供述,这才能形成闭合的证据锁链。 后续: 【劳荣枝是如何成功逃亡20年,反而知性优雅的生活?精致伪装是关键系列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