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复旦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为何要知法犯法毒害室友?两人之间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才让其痛下杀手?被执行死刑后又有数百人为其求情,这其中又有什么隐情不为人知?本期带大家走进复旦才子林森浩的故事。 林森浩1986年生于广东汕头,林家三女二子林森浩在五人中排行老二,林森浩的家境并不优越,他的父亲早年在一家服装厂打工,母亲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识字不多,常年拉着一辆木板车在镇上的工厂里收购废品,明白家庭情况的他便想着努力读书来改变,而他的努力也没有白费,高考时林森浩以780多的高分进入中山大学,2010年他被保送进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部,在研究生阶段他发表了8篇核心期刊级别论著,中第一作者占到5篇之多,同时还兼任了学生会副主席,研究生第3年林浩森放弃了继续攻读博士,并通过广州市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超声科面试,如此看来他已经拥有了光明的未来,他的家庭条件也可以因此得到大幅改善,而林森浩作为研究生毕业不可能不懂法律,却依然选择了把自己的未来亲手葬送。 2013年林森浩将做实验后剩下的剧毒化合物带进宿舍,注入了寝室内饮水机中,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下有毒物的水后黄洋便出现了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而入院治疗,随后复旦大学保卫处便对黄洋中毒事件报了案,上海警方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林森浩有重大犯罪嫌疑,当晚便对其进行了刑事传唤并依法刑事拘留,在黄洋经抢救无效身亡后,上海警方便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了林森浩,在法院经过两次判决后林森浩被判处死刑,法院判决书认定林森浩是因琐事而投毒,而他也是带着愤怒和不满的心理行此事的,林森浩有着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还有较低的处理人际关系及情绪调节能力,具有这些不良因素的人在生活中容易遭遇挫折,而挫折往往使他产生愤怒怨恨敌视等消极情绪,并长时间难以排除,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如果受到一点哪怕很小的事情的刺激,就会情绪发作导致行为失控而作案伤害被害人。 起初林森浩和受害者黄洋并不在同一个宿舍,黄洋是在林森浩入住一年后搬进去的,入住后林森浩因一些琐事对黄洋逐渐感到不满,于是便在心中记恨起了这个室友,之后在宿舍听到黄洋和其他同学说起愚人节,想做点节目整整别人,于是便有了投毒的行为,办案人员在调查之初林森浩故作镇定,黄洋被送往中山医院后,正在此见习的林森浩亲自为黄洋做B超检查,还告诉黄洋没有什么事,其后还亲自带着水果前去看望过,此时的他坚信警察绝对不会查到证据,而他也能毫发无损地从这件投毒案件中抽身,但未曾想到这世间天网恢恢,即便再周密的计划也会有疏漏之处。 终于在警方的多方查证下林森浩伏法认罪,当警察把手铐拷在林森浩手上的那刻,他才真正的明白因为自己的一时不快,居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过错,虽然林森浩的父母多次聘请律师为自己的儿子辩护,但面对铁面无情的法律,林森浩终究得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认罪买单,最终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当这一消息被传出后,170多名复旦学子和一位教授的联名求情书信,被送到了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表示黄洋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损失太大了,我们觉得应该呼吁一下没有别的目的和想法,希望国家社会能够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但给了林森浩机会谁又来给黄洋机会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封书信没有使林森浩的到宽容,在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终年29岁。 一念之差造成两个家庭的痛苦,不知道林森浩在做出这样的事的时候,是否有所后悔和愧疚,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