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中,不少公司都会以开具发票作为确认收入、缴纳税款的依据,认为开了票才要缴税,不开票就不用缴税。 注意!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增值税等税种,都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为缴税的时间点。千万不能认为只有开票了才缴税,不开票就不缴税。 不开票为什么还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也就是说,只要你产生了纳税义务,就必须按规定交税。一般的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也就是说,只要开了发票,就会产生了纳税义务,理所应当要交税;如果没有开具发票,但是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那你实际上也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产生了未开票收入。这时,你有了未开票收入,就需要按照规定及时交税! 因此,开发票交税,而不开发票不交税,只要你发生了纳税义务,不管有没有开发票,也一样要按规定缴税。 不开票不交税有什么后果 有人说我就是头铁,反正没开票,我就是不交税!那我只能恭喜你,除了需要补交税款外,还会被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包括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2)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其他规定 1。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