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Classicalmusic)一词最早见于19世纪初期,其在当时主要是用于概括从巴洛克时期到古典主义时期(约17501827),以巴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为代表创作的音乐。但随着被广泛的使用,其所指的时期范围被也不断的扩大,最宽泛的定义甚至可以覆盖整个西方音乐。 古典音乐在《牛津英文辞典》和《朗文辞典》的定义中,都提到了一个单词serious,这个单词有一些材料中会翻译成严肃的,但更合理的一种翻译是启发人思考的。这是古典音乐区分于其他音乐的最大特质。 一般来讲,古典音乐多是指作曲家运用专业作曲技术进行创作的音乐作品,西方的民间音乐通常来讲是不被算作是古典音乐范畴的。所以,我们可以通过音乐历史,看出作曲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19世纪下半叶,作曲技术的发展遇到了瓶颈,在这一时期的很多作曲家如:晚期浪漫主义的布鲁克纳、马勒、理查德施特劳斯等,都面临着一个尴尬问题,即: 即便是掌握了时代最扎实、全面的作曲技术,还是无法超越前人。 在调性音乐中,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调性音乐创作的所有可能基本都被前辈作曲家尝试过了,基本已经没有了突破的空间。而再想要进步,就得颠覆。于是,印象主义音乐、勋伯格的无调性音乐、十二音作曲技术相继出现。由此,音乐开始走向了无调性的时期,作曲家们的音乐创作旋律性越来越少,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 不好听。 从20世纪开始,音乐作品越来难听,有很多作曲家将建筑、美术、哲学、科技等领域的观念与技术运用到音乐中,创造出了很多不同的音乐流派。在这样的趋势下,缺乏可听性的古典音乐逐渐离开了大众的视野,成为只在专业音乐领域(音乐学院)活动的音乐。 所以,当代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有许许多多古典音乐作曲家,他们创作了非常多的古典音乐作品,只不过大家很难听到。可能,大家更熟悉的古典音乐,还是旋律性更强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