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13时50分许,福建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发生了一起伤人致死案件。 事件造成2死3伤。 案发后,一份让人有争议的悬赏通告,也在网络上流传。 悬赏通告上写明: 10月10日13时许,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作案后逃离现场。 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围捕中。 现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门户安全,并呼吁: 请各家各户倒查自家视频监控(10月10日14时至今),如经查证属实,将一次性予以奖励2万元; 请广大群众留意周边异常情况,发现入室痕迹、衣物、食物被盗、闪躲身影以及可疑声音等,经查证,对破案有重大帮助的,将一次性予以奖励2万元; 如发现有不明尸体,经查证是欧某中的尸体,将一次性予以奖励5万元。 上面这个悬赏通告,哪里不对劲,我相信有人,应该看出来了。 简单点说就是: 发现嫌疑犯活人的,奖2万。 发现嫌疑犯死人的,奖5万! 这就有点不妥了吧? 搞不好,有些人会钻这个漏洞,故意把人杀了再去邀功也不是不可能呀? 这大千世界,为了利啥事不会发生? 所以这个悬赏通告,怪就怪在这里。 不过在网友们热议这一情况后,这个悬赏通告,被悄悄删除了。 虽然是删除了,但事已经发生,留给大众的印象已经产生,并不是删除了就当没发生过似,它是有痕迹的。 一发一删,消耗的,都是相关部门的威信力。 这个,真的不能不重视。 我们继续聊下,这个悬赏通告的其他看点。 我们都知道,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借助悬赏公告,最快抓获犯罪嫌疑人,当然是个不错的方法。 但怂恿大众去面对这样的嫌疑人,显然不是明智的做法。 根据以往我看过的悬赏通告,举报活着的嫌疑人,多数情况要比举报死亡的嫌疑人,奖赏高的。 但这起案件就很不一样,发现死人要比发现活人奖励还高,这显然不太正常。 毕竟多数情况下,活着的嫌疑人,对社会潜在的危险性,肯定要比死的大。 这个悬赏里,还有一点大众不理解的点在于: 发布悬赏通告的主体是镇政府。 抓犯罪分子,这是公安机关的事,政府部门,顶多是配合下而已,怎么变成了政府出面悬赏,主抓犯罪嫌疑人了?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多数悬赏通告,应该是公安机关发的,并非地方政府发,所以这点也很别扭。 虽然目前这个悬赏通告,在引起争议后,已经删除,还是希望其他地方,以后要做类似悬赏的,可以引以为警示。 不要再做出,类似让大众迷惑的操作。 2死3伤,这样的严重后果,引起社会关注是必然的。 那莆田刑案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它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我在网上搜集后,给大家简单说下。 据欧某同村的知情人士说: 嫌疑人欧某作案的动机,或与房屋建盖纠纷有关。 该知情人透漏: 2017年,欧某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危房翻盖,房屋新建手续批出后,欧某便将原有400平米的房屋拆除,欲在原有土地上建盖新房。 这次事件中,死者为欧某的邻居。 据说,欧某的邻居曾多次联合附近居民阻挠欧某建盖新房,导致欧某一家无处可归,在临时搭建的雨棚居住六年。 案发前,欧某居住的雨棚因台风倒塌,雨棚残片掉入死者家中,双方因为这事还发生了争执。 也可能是这个导火索,把几年的矛盾,瞬间点燃,造成了目前这个严重后果。 至于知情人透漏的案件原因是否是这样,目前当地公安表示,作案细节还不方便透露。 因为目前欧某还在逃,一切的原因,只能等他归案后,才能定夺。 针对网上知情人士的爆料,受害者一家看了,当然不满意。 于是,有记者联系到受害者一家采访时,得到了下面的说法。 事情起因,受害者家属没有异议,起于邻里土地纠纷口角升级的死亡事件。 由于这块土地纠纷,村里曾经多次协调,但由于协调多次无果,嫌疑人一家建房一事搁置。 针对网上所流传的内容,家属先否认了,网上有人说他们是村霸的说法。 受害者说: 他们家里既无政治背景,也无经济实力,凭两个七八十岁的老人,一个女人,一个虚岁十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当村霸? 并且受害者还提到,欧某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他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惨无人道的事,一点也不奇怪。 受害者家属还说: 欧某这次杀人的目标,不一定只是他们一家。 事发前,欧某也在其他与其有土地纠纷的邻居门口转。 只是邻居家有狼狗、壮年劳动力,而他们家只有老人、妇女和小孩,他才动的手。 当然这个说法,受害者也说是听说,不确定。 不过我个人觉得,可信度比较低。 受害者为啥这么说,无非就是增加犯罪嫌疑人,十恶不赦的形象罢了。 让大众同情受害者,唾弃犯罪嫌疑人。 但我还是想说: 一切,还是要等欧某归案再定夺,毕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也要给欧某一个发声的机会。 看了网上的流传,包括受害者家属的回应,我只能说: 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说一些,对自己可能有利的言论。 现在犯罪嫌疑人还没归案,无法从他口中得知真实的原因,所以一切还无法定夺。 但我们可以作为一个普通人,从常理上去分析一波。 一个能让人下杀人决心的事,那矛盾,一定不会小。 小矛盾不至于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能走到杀人这一步,可见矛盾,已经根深蒂固。 这起案件中,我觉得有一个点,一定能说明一些问题。 因为建房纠纷,犯罪嫌疑人欧某,在事发前,已经住了6年棚屋! 这是什么信息? 6年,不是6天,也不是6个月。 这样长时间的屈住在棚屋里,想想也知道意味着啥。 就像网友说的: 你受害者一家住3层的别墅住得那么舒服,人家住在棚屋区,一住就是6年,这正常吗? 我们总说,事出必有因,这个因,是怎么来的,来得合理不,有没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这是值得推敲的。 我没有同情犯罪嫌疑人,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对这事,有一个第一印象的大概判断而已。 我相信跟我有类似疑惑的网友,不会少。 至于是不是像大家想的,欧某是因为受到长期的压迫,被迫反抗而做了杀人的举动,还有待定论。 这起案件中,昨天还有一个人出来面对大众,他就是: 犯罪嫌疑人曾经救下过的男子。 30年前,有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背着大人,偷偷去海边玩耍,不久就被海浪卷走了,一群人上前营救都失败了。 犯罪嫌疑人欧某看到后,不顾自己的性命,冲到深海里救出了孩子。 他,就是莆田在逃嫌犯欧某从海里救起来的小男孩。 当年被救下的男子发视频时感慨: 事情的发生很让人痛心,我个人真的很难过,他在我印象中是一个老实的人。 我做这个事的目的只是陈述确确实实有这个事情,声明一下这个是真实的,不是说要替他去请求或者什么。 如欧某有一天归案,他将去看望他,至于见面后说什么,还没想好。 看到这里,我也不得不感慨,欧某,本性应该不坏。 那这些年,到底是什么,让欧某从一个不坏的人,变成了现在的杀人犯? 是六年的纠纷,六年屈住棚屋区的委屈,让他忍无可忍终于爆发? 还是他在做这事前,想到社会地位,想到种种的不公平,只想殊死一搏,不管后果,就想出一口恶气? 悲剧的发生,往往都伴随着悲剧的原因。 它之所以能发生,一定不是巧合。 这2天看网友们的言论,多数人表示,理解他作案的动机,可能真的是忍无可忍了。 同情弱者,本是人的本性。 大众有时候会同情犯罪嫌疑人,可能更多的是同情他们身上的不公平遭遇。 不管怎么说,弱者杀了人犯了法,一样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这是一场悲剧,一场值得世人警示的悲剧。 悲剧的真实原因,我们只能等欧某归案后,揭开真相。 关于我: 我是灿先生,一个玩网络20年的老网虫,闲暇之余分享点自己所写所感,希望大家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