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加极端暴力,所回应的也是极端暴力;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二审刑事裁定。 原审认定罪犯金云花,女,傈僳族,1973年出生,文盲,农民。 作者注:傈僳族〔lsz〕,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境内的傈僳族总人口数为1261311人。 有以下犯罪事实。 2019年07月17日凌晨。 作为丈夫的李某喝点酒后。 又开始对着老婆金云花实施家暴。 这已经算是常态了。 基本上李某酗酒后都会搞这一出。 而被打骂惯了的金云花,因为极端的恐惧。 以她的思维力,她唯一能够想到的解决办法。 为了永久脱离这种地狱般的生活。 那就只有李某S。 于是事发当天趁着李某酒醉,反抗能力削弱的机会。 金云花拿起锄头的棒子。 对李某的各个身体部位实施殴打。 如果说平日里,李某可能还有些还手之力。 但毕竟喝了酒,加上没想到金云花如此。 所以很快倒地。 可能毕竟是女子力气有限,亦或者是棒打出气不够。 不过,根据金云花的说法。 她表示当时听到李某说等起来就把你杀了 所以她决定先下手为强。 金云花回到屋里拿起了柴刀。 对着李某的颈部砍去。 此举,李某再无生还可能。 事发后,金云花让他人报警。 在现场等待警方来临。缺舟: 原审认定金云花系矛盾冲突,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故意放任李某的死亡结果。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金云花提出上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 二审法院认为,虽然金云花构成自首情节。 而本案又因家庭矛盾引发。 且李某对于被告时常有打骂行为。 应该对事件的引发负有一定过错。 但毕竟是故意杀人罪,而且先是用棍棒。 后续又用砍刀,割砍颈部,属于手段残忍。 所以最终认定。 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