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无关来源网络 都说养儿防老,儿女赡养父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虽然不能以此道德绑架,但是毕竟是生你养你长大的亲生父母,当父母需要时怎么也应该履行义务,不求在物质上的养护,至少也应该精神上慰藉一下吧! 前几天笔者请养老院的朋友吃饭,聊着聊着,朋友就跟我说他们院里有一位瘫在床上的老人,这位老人家姓陈,大家都叫她陈阿姨,陈阿姨有一个儿子32岁了。 当初刚被送进养老院时,她儿子每个月都会来看望几次,每次来,陈阿姨总说:儿子上班辛苦,别来得这么勤,院里的护工大姐对她挺好的。其实牛阿姨是盼着儿子经常来的。 但是她儿子却听进去了,慢慢的就来得越来越少了,从去年八月份开始,就没有再来了,连陈阿姨每个月的费用都没有支付,打电话也不接,为此院里每个月都需要垫付3000多元的费用。 后来找到陈阿姨的妹妹,要她帮忙找一下,陈阿姨的妹妹也是找不到。最后只好报警,终于通过他朋友得知原因。 原来他儿子因为好赌,悄悄骗陈阿姨签了字,偷了证件,把房子给卖了。但还是输得精光,又欠了好多赌债,只好玩失踪彻底人间蒸发直到现在也找不到。 作为院方也是无奈,不可能把瘫在床上的陈阿姨撵走,又找不到付款的儿子,只能暂时垫付费用,谈到这里朋友也是不由自主地摇头。 当然院方完全可以根据入住时双方签订的协议走法律程序,追究老人儿子的责任。 不管老人怎么样,鸦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意,父母抚育我们成长不容易,在我们有能力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去孝敬他们。 笔者呼吁在还没有走到起诉的地步赶紧回来补齐费用,以免到了无法挽回的局面。作为儿子,多关注辛辛苦苦养育你长大的母亲。她真的需要你。